近年来,随着我国各级法院对老赖打击力度的加强,除了在法院公告栏和各大报纸上公布老赖,并通过乘坐高铁、限制信用贷款等方式限制其生活外,以刑事的方式惩罚老赖也逐渐成为我国加强司法执法的一种方式。刑事 律师担任拒不执行、裁定罪的辩护人时,必须根据案件的特点,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此类案件的共同特点进行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明确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客体是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但是,对于是否纳入调解书、仲裁文书和公证文书,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不同看法。南京刑事 律师认为,刑法谦抑性,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和法律解释的方法,调解书、仲裁文书、公证文书等文书不应作为本罪的客体,否则就成为类推解释,这是刑法原则中明确禁止的。
6、名词解释 律师论辩1、律师论证角度律师论证一般可以从事实、性质、情节、程序四个方面进行。1、从案件事实出发进行辩驳。虽然“事实胜于雄辩”,但事实本身不会说话,需要雄辩。事实是办案的依据。因此,律师辩论要针对案件事实,分析其真假、虚实,通过事实证据的论证,找出案件的真相。2.从案件的性质来论证。在刑事的案件中,有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和结果是清楚的,证据是充分的,但在认定性质上存在错误:有人将无罪认定为有罪,有人将此罪认定为他罪,尤其是将轻罪认定为重罪。律师-1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性质准确的,应当从情节辩论起进行,以减轻被告人刑事责任或者委托人的经济、民事责任。情节包括当事人行为的动机、目的、手段、后果和外部环境。4.从案件的程序来看。案件的诉讼活动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这是正确解决案件的保证。如果违反了这些程序,就可能导致限制或缩小当事人权利、作出错误判决的后果。
7、 刑事审判的法庭 辩论程序,在审判阶段 律师可以做什么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罪名提出辩护意见。在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的主要工作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对程序性证据和实体性证据的法律适用提出辩护意见。是防守最重要的部分律师。首先,对侦查阶段和起诉阶段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对取得的证据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有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在法庭质证过程中,对公诉人提出的各类证据进行质证并发表质证意见,在法庭上提出辩方最重要的辩护意见律师-3/。以上是答辩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失误,一定要认真仔细的对待,完成答辩。
8、 律师辩护过程中二轮辩护注意的是什么刑事辩护律师在庭审第二轮辩护要点把握当下,在庭审实践刑事关于辩论阶段。先由公诉人在法庭调查中对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提出意见辩论再由辩护人提出相应的辩护意见辩论公诉人的意见。然后呢?公诉人会给出另一个意见辩论。不言而喻,本意见书辩论是对第一轮答辩意见书律师的重要回应。
在刑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争议不大的情况下,审判长在公诉人发表第二轮意见辩论后,如果不积极行使对等权辩论进行辩护。然后,在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后,庭审活动结束。然而在刑事的诉讼中,重大、复杂、疑难的刑事案件层出不穷,比比皆是。作为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9、 律师在 辩论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什么?1。出庭准备(1)确定辩护论点的角度,即从哪些方面为被告人辩护,辩护论点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1。从认定事实方面,起诉的事实是否全部一致,或者这些事实的性质根本不构成犯罪。比如“正当防卫”、“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作为犯罪行为,都应当作无罪辩护。2.起诉的事实在主要情节的认定上有显著差异,从而作出较轻、较无罪的辩护,如以主犯起诉从犯。
4.从定性方面辩护,犯罪行为的性质直接关系到刑事刑罚的适用,起诉事实清楚,性质错误。辩护律师要从犯罪构成理论和各罪的特点上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从定性方面提出辩护意见,从刑罚适用上为被告人辩护,应从刑罚适用上提出意见,主要有以下几点:1 .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幅度内适用较轻的处罚和免除处罚的刑期,较轻处罚是指处罚低于法定最低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