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刑事 拘留,该怎么办?我怎样才能和曾经是拘留 1的人取得联系?我怎样才能和曾经是拘留 1的人取得联系?有人是拘留 1的亲戚?被拘留被拘留联系不上我。公安机关会以通告的形式告知某某-1拘留。
一般不会。如果你的家人或朋友在拘留12小时后(拘留和询问24小时后)没有回来,那么你应该立即向公安询问被拘留者是否已经-1 拘留或公安拘留。如果是公安拘留,那么你应该先庆幸,因为幸运的是,公安拘留,一般不会超过十五天。同时,应用治安拘留也是一种危害治安的违法行为。如果是刑事 拘留,那么可能涉嫌犯罪。
被拘留后,24小时内电话通知家属。公安机关拘留人时,必须出示其拘留证件。拘留后,被拘留的人应当立即送看守所羁押,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公安机关会以通告的形式告知某某-1拘留。家属应尽快咨询专业人士-1 律师,或聘请律师,在看守所会见被羁押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讯问被拘留逮捕的人。
法律解析: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这一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委托的权利律师。拘留是强制措施,所以一旦是拘留,可以尽快向律师求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侦查机关应当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
4、家属被 拘留怎么查 拘留原因1。如何查明原因刑事 拘留或者拘留后,决定拘留或者拘留的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将原因和拘留地点通知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所谓妨害侦查的情形,是指同案犯罪嫌疑人可能逃逸、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有可能相互勾结,形成攻守同盟;或者其他共犯有待查证。所谓不能告知的情形,是指:本人拘留未告知真实姓名和住址,身份不明;受害人拘留没有家人,也没有工作单位。
5、人被 拘留了怎么才能联系上1。我怎样才能联系到那个曾经是拘留 1。在相对人是-1 拘留之后,被拘留的人的相对人将接收-。如果要见被拘留的人,亲属可以委托辩护律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侦查机关应当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
6、异地被 拘留要怎么请 律师异地拘留please律师的步骤如下:1 .一、当事人家属可以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2.找到律师后,需要支付律师费;3.当律师与当事人家属签订合同时,即表示律师是当事人的唯一代理人。如果律师未能返还中介费,当然当事人家属只需配合律师。刑事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五条设立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除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发起人应当是律师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合伙企业可以以普通合伙或者特殊普通合伙的形式设立。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依法对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7、被 刑事 拘留了怎么办?如何委托 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 拘留,符合法律规定的,律师可受聘为辩护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根据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侦查机关应当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
8、被 拘留后怎么联系本人-0/联系不到我。我只能遇到律师。可以咨询被害者家属拘留人。拘留被拘留人拘留人后,拘留决策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拘留人。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并责令被执行人拘留在拘留上签字(盖章)并按指纹。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指纹的,由执行人拘留注明。如果被告拘留抗拒拘留,被执行人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强制手段。
公安机关对拘留上被逮捕的人,认为有逮捕必要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报请审批的时间可以延长14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合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报请审批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犯罪嫌疑人不说出真实姓名、住址、身份,在三十日内无法查清并提请批准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从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拘留期,但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不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