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Existing意义:首先要承认律师也是人,有着社会人的所有悲欢离合,也有着人类的所有原始欲望。对大多数人来说,职业作为一种劳动,它的首要目的是满足人的生存。在《人性论》中,休谟认为人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后一层次的需要是建立在前一层次的满足的基础上的。其中,第一层次是生理需求(包括衣食住行和性),最高层次是自我价值的体现。
由此意义,律师通过自己的正当劳动获得报酬无可厚非,所以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他们是人,也是需要为父母和子女努力的人。让他们承担太多的社会责任,背负太重的道德枷锁,是不公平的。其次,我们不能否认,如果一个人只是把工作当成谋生的手段,那么他就不会感到幸福,因为他不会得到更多人的尊重,他注定不会有大的成就,他只是满足了人的第一层次的需求。这就是工作和事业的区别。
6、 律师的作用和工作是什么?律师我们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 Law: 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正确实施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第二条本法所称执业证书,是指依法取得、委托或者指定的执业证书。律师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代理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种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与调解和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7、 刑事诉讼过程中 律师的主要作用是什么律师在-0中的角色/调查阶段: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2.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3、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的罪名和案件的有关情况,提出意见。【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侦查机关应当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
8、 律师在 刑事侦查阶段中的作用是什么法律分析: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告知家属自己的顾虑,解除犯罪嫌疑人的焦虑,给予心理安慰。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说明被指控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3.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见面,可以帮助你从犯罪嫌疑人那里了解到无罪或罪轻的线索,帮助你做一些固定有力证据的工作,为以后成功辩护做准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侦查机关应当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
9、 律师辩护的 意义律师为当事人辩护意义是什么(1) 刑事 律师的存在有利于我国控辩双方审判公式的建立刑事。刑事Debate律师诉讼中的对抗能力可以使控、辩、审三方在刑事诉讼辩护中形成“等腰三角形”的诉讼结构,从而形成控、辩、审三方的相互牵制。“等腰三角形”诉讼结构代表了控辩分离、控辩平等、法官居中的诉讼机制。
法官的中立性是诉讼机制的支柱。在动态层面上,控辩双方的诉讼活动不仅在控辩双方之间形成横向的竞争力量,而且对法官的裁判活动具有纵向的约束力,即法官应当基于控辩双方的竞争活动形成对案件事实的核心确信,在控辩双方的诉讼请求范围内作出公正的裁判,而且横向的反作用力和纵向的约束力构成了等腰三角形诉讼结构的内部平衡状态,符合这种状态的诉讼程序既满足了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又保证了实体正义的实现,兼顾了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