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责任刑事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情形: (一)被告知后才处理的案件;(二)受害人有证据证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刑事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责任的案件刑事。
自诉人经依法传唤两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九十六条刑事诉讼法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7、求一些关于 律师犯罪的资料, 案例求百度李庄的案例,一切案例都在里面。律师的犯罪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发生在诉讼过程中,与诉讼行为密切相关的,如辩护人妨害证据(包括辩护人毁灭、伪造证据)、诈骗等;另一种发生在诉讼过程之外,与诉讼无关,比如偷税漏税。在后一种情况下,律师涉嫌偷税与一个不是律师的人涉嫌贪污、偷税没有本质区别,所以前一种情况更值得警惕。
和其他人的犯罪一样,律师犯罪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不要高估律师犯罪的危害。至少,不能认为律师犯罪比法官、检察官的危害更大。律师是为公民提供法律服务的社会工作者。法官、检察官是国家工作人员,是国家的司法工作者(其中,检察官称为“state 律师”)。另外: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律师 Law第六章。
8、违反“罪刑法定”的 案例有哪些?如下:《法制日报》报道,浙江衢州女子方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龙游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本案判决法律适用存在问题,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理由如下:从《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规定来看,构成本罪的关键要件有三:一是行为的营利目的;第二,行为的客观方面必须是向不特定的公众“传播”;第三,传播的必须是“淫秽物品”。
在刑法对“传播”没有具体定义的情况下,一般理解“传播”是指向不特定公众“广泛传播”。显然,本案被告的裸聊对象是有针对性或者特定性的,不属于我们一般理解的“交往”。更重要的是,虽然本案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淫秽”,但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淫秽物品是指专门描绘性行为或者公开宣扬色情的书籍、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9、自诉的 刑事案件有哪些在我国各级法院的案件审理中,起诉是审判的前提。如果没有人向法院“投诉”,法院就不会审理。法院审理此案刑事,分为公诉和自诉。在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被告知后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调查的轻微案件刑事。所谓先诉后办,是指在某些情况下,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必须先提出申诉,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情形: (一)被告知后才处理的案件;(二)受害人有证据证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依法应当对被告人的人身、财产权利进行侦查的案件刑事,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对被告人不予侦查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刑事。
10、 刑事违法 案例有哪些例子1。刑事违法行为是指犯罪行为,是指犯罪嫌疑人违反刑法,达到或者不得不接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点:1 .对社会是有害的。即行为人通过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对社会造成危害,这是犯罪最本质或最基本的特征,2.它具有刑事非法性。3.这是应受惩罚的,犯罪是根据刑法的规定应该受到惩罚的行为。2.行政违法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惩处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